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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晚自习安排及请假制度

[日期:2024-04-12]

外国语学院发〔2023〕4号

外国语学院晚自习安排及请假制度


为了建设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树立学生积极的时间观念,结合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晚自习安排及请假制度》。

一、晚自习安排

(一)每学期初学院统一安排晚自习教室。

(二)大一年级和大二年级各班按规定时间到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三)大一年级各班上晚自习时间:周一到周四晚上7点至9点。

(四)大二年级各班上晚自习时间:周一到周三晚上7点至9点。

二、晚自习请假制度:

(一)请假分为病假和公假两种。

1.病假:因身体不适无法按时参加夜自习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要向老师说明情况后(情况属实)方可请假,情况紧急可事后补假条。

2.公假:因参加学校活动或社团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指明活动时间,地点,活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院学生会部员请假需向自己部长说明情况后,再由部长向学习部部长请假。

(2)每月到梦空间只有两次请假机会,必须提前一天提供活动录取凭证并与老师请假。

(二)请假流程

1.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等同意后将正式请假条由各班班长交给学习部负责人。

2.到学工办找辅导员请假并填写假条,盖章或到参加活动的部门写证明,签名,盖章(注:特殊情况时可先向老师发信息并争得老师同意,事后再补假条)。

3.每张假条对应一个人,并注明姓名,时间,原因。

(三)注意事项

1.一切口头请假均按照缺勤处理。

2.以上课时间为标准,七点后进教室者为迟到,八点五十点前离开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缺勤一次处理。

3.学习部将每周统计一次各班出勤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4.请假后一天内未及时补假条按旷自习处理。

5.请假累计超过三次的学生,采取“以一记一”的方式记录缺勤(一次多余请假记一次缺勤),缺勤三次记一次院级处分。

6.缺勤次数超过三次的学生,将严重影响本学期综测分、奖学金的评定以及入党推优资格。

7.每人每学期只有三次请假机会(到梦空间活动与课程冲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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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