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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日期:2024-04-12]

外国语学院发〔2022〕3号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护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友爱,尽职尽责协助任课教师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实验室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配合实践中心主任完成教学任务。

四、仪器设备不得借出使用或非正常教学期间使用,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实践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五、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及时更换,保证各语音实验室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损坏仪器及时联系维修,上课结束后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盗,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七、上课当天,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做好多媒体的开机预备工作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结束,教师督促学生做好值日工作,实验工作人员作常规安全检查,关闭水、电、门、窗。

八、实验室设备如果有更新,要提前对使用实验室的教师进行培训,以保证实验室安全有效使用。



外国语学院实验中心

                         2022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