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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课程大纲修订细则(试行)

[日期:2024-04-12]

外国语学院发〔2022〕2号


外国语学院课程大纲修订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促进教学改革以及课程大纲的执行和课程目标的实现,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目的和范围

(一)课程考核结果是学生取得学分的依据,也是评价学生课程目标是否实现的依据,同时还是评价学生毕业要求是否达成和人才培养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学生重修、学业预警、降级以及奖学金授予、学位评定和毕业审定的必要依据。

(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必须都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确定。

二、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应当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过程性考核的作用。根据课程类型的不同、课程目标的不同,应当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保证考 核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考核方式能够科学反应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为标准。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中“一践行三学会”的要求,英语专业课程目标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具体包括师德类、学科素养类、教育教学类和发展沟通类课程目标,不同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应当不同。详见《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三、期末考试命题要求

(一)英语专业命题采用自主命题方式为主、题库命题方式为辅的原则。

(二)试题内容符合本门课程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应当不低于75%。

(三)题型多样,题量适中,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区分度合理,同一课程两套试卷,每套试卷之间重复率不超过 30%,每套试卷的试题类型、数量、分值应当相同。

(四)试卷应统一使用《外国语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模板》,要求格式规范,字体、字号统一。

(五)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组织命题,并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委员会审核,保证样卷须经严格校对,确保正确、清楚,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

四、试卷印刷和保管

(一)审核合格的试卷,任课教师负责填写制卷申请单,提交给教务办审核、抽卷,并送印刷厂印制。

(二)试卷印刷完毕后,教务办负责取回包装完好、封装严密的试卷,并存入试卷库,教务主任专门保管,考前分发给监考教师。

五、评卷要求

(一)严格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

(二)一律使用红色笔芯笔评分,标出给分点,标明小题分和大题分,计分、累分正确。

(三)如更改试卷分数,改动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字。

(四)每份试卷由任课教师评阅,并由教学委员会审核。

(五)评阅人应当在每份试卷上签名。

六、成绩评定

(一)按课程大纲规定综合评定学生成绩,按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其他成绩。

(二)不能录入的重修等学生成绩,上报教务办。

(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成绩,须按上报教务办,填写成绩变更申请,并上报教务处批准。

七、分析总结

(一)卷面成绩完成后,通过试卷分析软件完成试卷分析,以监测试题难易度等情况,并将结果写入课程总结。

(二)所有分项考核成绩完成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以监测学生课程目标是否实现。

(三)课程结课后,任课教师需在班级内部开展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自我评价、教学反思、作业量、作业形式、课程思政等事项,用于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四)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结果,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具体要求见《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模板》。

(五)根据试卷分析结果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撰写课程总结。

(六)综合成绩完成后,有平时成绩都过高、不及格率达到 30%以上的,根据学校要求,任课教师需重点在课程总结中予以分析,并撰写检查报告,报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不及格率达到50%的,根据学校要求,教学指导委员会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教务处。

八、教学档案材料归档

(一)每门课程设有专门教学档案材料盒。

(二)考勤表、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报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结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课程总结、教案、过程性考核材料及成绩、成绩单、调查问卷等需要存入档案盒。

(三)试卷中需要存放成绩单、试卷分析、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教务办负责检查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并对试卷进行整理。



                               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