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发〔2024〕97号)文件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按学院设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拟推荐赵晓军等九人为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席:赵晓军
委员:吴白音那、金力、那日苏、白丽君、赵真、张金艳、徐喜平、于泳
委员会秘书:常慧
特此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