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内人社发[2019]49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引进人员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校人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院近期完成2022年度第一阶段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人事处或外国语学院,电话:0471-7383759或0471-4392463。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