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9〕3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评议,决定推荐以下同学申请2021年度研究生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排序如下:
1.李艳丽 20214604045
2.梁耀方 20214004010
3.田晓波 20205404032
4.王雅丽 20204604051
5.段星羽 20214604031
6. 董娜 20204604050
学费减免排序如下:
1.赵秀芳 20214604028 减免50%
2.刘俊梅 20204004025 减免50%
3.刘国庆 20194004004 减免50%
公示期: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4日
评审结果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471-7381039。
2021年11月12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