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 105 号)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会议精神和转专业文件要求,外国语学院及时部署与安排,研究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组 长: 赵晓军 李文胜
成 员: 那日苏 郭旭红 王丹 阿拉木斯 苏日娜 段超霞 白 杰 通拉嘎
二、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条件和要求,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专业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符合转入专业的各项要求、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
3.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需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学院开设专业范围内进行。
4. 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外国语学院 2020 级、2021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
2. 依据外国语学院小班教学的特点, 各专业的应根据班级人数适当控制转入学生人数。
3. 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所属各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口齿伶俐,学习刻苦;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年原专业的学习任务,需要提交大学期间各学期成绩单,必修课程成绩均在 60 分以上;
(3)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应无违规违纪及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
4. 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英语专业 A 类班及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应在 125 分以上(含 125 分),听力成绩达到 12 分(参考),方可获得转入资格;
(2)申请转入英语专业 B 类班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非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其高考英语成绩应在 100 分以上(含 100 分),方可获得转入资格;
(3)所有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包括院内转专业)均需参加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考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学院内同一语种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例如由英语教育专业转为商务英语专业,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与接收名额符合,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其录取资格;如果申请转入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预接收人数,则组织学生参加英语水平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高考笔试 140 分以上或者口试满分,其他条件经领导小组讨论可放宽。
5. 申请转入日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因专业特殊性,日语专业只接受2021级学生转入2022级就读申请。高中阶段修读日语课程,有日语基础的优先,学生需参加日语水平考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2)没有日语语言基础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的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外语成绩应在 100 分以上,或大学期间修读的公共外语期末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3)申请转入日语专业B类班级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非国家通用语授课;
(4)日语口语表达特别流利者经工作小组讨论,分数条件可适当放宽。
6. 外国语学院内转专业(例如日语专业转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达到学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见本实施细则部分第 3 条),同时必须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资格。
7. 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8.下列情况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互转:
(1)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调回原专业。
(2)未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9. 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就读,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10. 其他事项由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7381079
联系人:白杰,电话13948190600
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