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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15]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会议精神和转专业文件要求,外国语学院及时部署与安排,研究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组 长: 赵晓军  李文胜              

成  员: 金力  郭旭红 那日苏  白丽君  苏日娜  徐喜平 段超霞 白 杰   

通拉嘎 

二、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条件和要求,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专业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的原则。

3. 申请专业调整时还应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体现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

4.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需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学院开设专业范围内,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5. 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外国语学院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

2. 依据外国语学院小班教学的特点, 各专业的应根据班级人数适当控制转入学生人数。2018级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在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6人。

3. 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所属各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外语有浓厚的兴趣,口齿伶俐,学习刻苦;

(2)思想品德良好,在大一期间没有违纪行为。

4. 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所有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包括院内转专业)均需参加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则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申请转入英语专业汉语授课及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应达到125分,听力成绩达到12分(参考)),方可获得转入资格。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蒙语授课班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蒙古语授课,能够熟练地使用蒙古语;英语基础较好,需参加难度相当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试题的考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可参考英语专业汉语授课学生录取成绩)。

(4)学院内同一语种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即由英语教育专业转为商务英语专业,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与接收名额符合,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其录取资格;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则组织学生参加英语水平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申请转入俄语、日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俄语、日语专业的学生,有俄语、日语语言基础的优先,学生需参加俄语、日语水平考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2)没有俄语、日语语言基础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的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外语成绩应该达到及格以上,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3)申请转入日语专业蒙古语授课班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蒙古语授课,能够熟练地使用蒙语。

6. 外国语学院内转专业(例如日语专业转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达到学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见本实施细则部分第3条),同时必须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资格。

7.  学生转专业时,根据学生成绩、能力和学生意愿编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但是没有俄语、日语语言基础的学生,转入后必须编入下一年级(2019级)。

8. 申请转出的学生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7381079;联系人:白杰

 

 

                                                            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15日

附:外国语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2018级)



外国语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

序号

专业名称

现有学生人数

拟接收学生人数

备注

1

英语教育(汉)

247

4

 

2

商务英语(汉)

147

2

 

3

英语教育(蒙)

137

2

 

4

           日语教育(蒙)

93

2

 

5

日语教育 (汉)

139

3

 

6

俄语教育(汉)

16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