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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21-04-06]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 105号)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会议精神和转专业文件要求,外国语学院及时部署与安排,研究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组 长: 赵晓军 李文胜

成 员: 那日苏 郭旭红 王丹 阿拉木斯 苏日娜 娜日莎 段超霞 白 杰 通拉嘎


二、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条件和要求,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专业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符合转入专业的各项要求、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

3.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需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学院开设专业范围内进行。

4. 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外国语学院2019级、2020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

2. 依据外国语学院小班教学的特点, 各专业的应根据班级人数适当控制转入学生人数。

3. 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所属各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口齿伶俐,学习刻苦;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年原专业的学习任务,需要提交一学年各科成绩单,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应无违规违纪及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

4. 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所有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包括院内转专业)均需参加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则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申请转入英语专业汉语授课及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应在125分以上(含125分),听力成绩达到12分(参考),方可获得转入资格。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蒙语授课班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蒙古语授课,能够熟练地使用蒙古语;其高考英语成绩应在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获得转入资格。

(4)学院内同一语种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即由英语教育专业转为商务英语专业,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与接收名额符合,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其录取资格;如果申请转入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预接收人数,则组织学生参加英语水平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申请转入俄语、日语专业的具体要求:

(1)因专业特殊性,俄语、日语专业只接受2020级学生转入2021级就读申请。有俄语、日语语言基础的优先,学生需参加俄语、日语水平考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2)没有俄语、日语语言基础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的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外语成绩应该达到及格以上,同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3)申请转入日语专业蒙古语授课班的学生,其高中阶段应为蒙古语授课,能够熟练地使用蒙语。

6. 外国语学院内转专业(例如日语专业转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首先达到学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见本实施细则部分第3条),同时必须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资格。

7. 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8.下列情况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互转:

(1) 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调回原专业。

(2)未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9. 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就读,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10. 其他事项由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7381079

联系人:白杰


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2日